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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春光好”——长春市第三届市民合唱季邀您共唱!

当春风拂过南湖

当柳枝轻抚净月

长春的春天正以她

独有的姿态悄然绽放

“春光好”——长春市第三届市民合唱季

用歌声唱响春的旋律

用心灵感受春的律动

为持续打造我市群众文化特色品牌,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,营造全民参与、全民共享、全民受益的良好氛围,打造城市文化新名片,展现长春市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“春光好”——长春市第三届市民合唱季活动即将拉开帷幕!现将活动须知公布如下:

报名要求

报名范围

长春本地及外地区合唱团体均可报名,省外优秀团队可通过视频方式,参选展演(鼓励在长春的外籍人士组队及跨年龄层团体参与)。

组别设置

分为青少年组(4岁-18岁)、高校组(18岁-25岁)、成人组(19岁-35岁)、职工组(企事业在岗人员)、老年组(55岁以上),覆盖全年龄段。报名人数不足的组别采用动态分组合并评审。

人数要求

混声合唱≥30人;同声合唱≥20人;其他合唱形式≥20人。

演出细则

表演形式

包括混声合唱、同声合唱、阿卡贝拉、原生态合唱等,允许领唱、领颂及加入其它表演元素。

曲目要求

每团演唱2首二声部以上中外优秀合唱作品,要求弘扬主旋律、歌颂祖国、赞美家乡,传唱度高且耳熟能详的作品,单曲时长≤5分钟。

伴奏形式

现场提供钢琴,建议手风琴及特色乐器等(≤5件),乐队人员可自带或申请主办方协助安排,其他乐器自备。

版权声明

以下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,责任自负:

❌ 未经授权使用、篡改、剽窃他人作品。

❌ 未支付作品使用报酬或破坏版权技术措施。

❌ 擅自录制、传播现场表演或复制他人作品。

视频要求

录制规格

横屏16:9比例,时长5分钟,文件≤200M,画面稳定无剪辑,无噪音。

报名方式及附件下载

通过“长春市群众艺术馆”微信公众号或“长春公共文化云移动端”下载《报名表》将纸质版报名表、电子版报名表、录制视频统一放U盘送到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一楼前台处(南关区谊民路966号北门),并扫码进赛事通知群。

联系人:于丁 齐继武

长春市群众艺术馆

长春公共文化云移动端

春光无限好,歌声正飞扬!

长春市第三届市民合唱季

期待您的参与!

让我们一起用歌声

唱响春天,唱响美好生活!

来 源:长春市群众艺术馆

标签: 群众艺术馆 市民 长春市 春光 于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