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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星、情人与死去的老板

男秘书说,陈经理死前家里来了两歌星:女秘书说,没准是仇杀;陈夫人说,他是被人从楼上推下摔死的

男秘书的证词:

我是11时30分左右送客人下楼的。两位都是歌星,一男一女……对,现在都算大腕了。他们常到我们总经理这儿唱歌,我们总经理这套卡拉OK设备不说国内吧,起码本市 是数一数二的。直接从日本买的。我用总经理的车,就是那辆奔驰 250,把歌星们送回家,然后把车开回来停进车库,就自己回家了。我骑自行车。

我家就我一个人,老婆和我离婚了。不在现场证明?我没有,因为我回家之后一个人睡觉了,我既无情人也不想嫖娼!噢,我想起来了,夜里两点我被吵醒了,是警车,不知道你们又抓什么人呢,大概街坊四邻都听见了,这算证明吧?

仇人?我说不清楚。我只管跑腿儿,什么送文件、取款,甚至买飞机票等等。不过,总经理的生意做的这么大,总该有个把仇人吧?

你们可以找他的女秘书林娜谈谈。她可以提供点内部情况。因为她和我们总经理……你们明白吧?

女秘书的证词:

哪个缺了德的嚼舌头说我和总经理睡过觉?睡了又怎么样?他有本事他也……不是,我就是说……得得,我说正题。

可我说什么呀?我什么也不知道。干脆撕破脸说吧,我除了陪他睡觉别的什么也不管。昨晚上?昨晚我没在他那儿,我有证明人。你们可以马上去调查,我的证明人是……他是我男朋友。怎么了?-我总不能把青春都押在一个半大老头子身上啊,尽管他有钱。

仇人?仇人他可多了去了。俗话说无商不奸,他发这么大财哪能不坑几个倾家荡产的?马福彪,30万现金让他骗了;赵大春,跟他玩股票赔了个精光。对了,就他那秘书肖 地,也是自己的公司让他给挤垮了才跟了他,老婆都离婚了。

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,你们可别说是我说的……他从银行贷款 300万,是行了贿的……那个银行主任不定怎么着急呢,现在不是抓廉政吗?

死者妻子的证词:

同志,你们可得为我丈夫伸冤报仇啊,他是有名的改革家、企业家,市里领导说他的方向代表了改革开放的方向。知道吗同志们,你们的侦破工作是在保卫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啊!应该从这个高度看问题。

他不会自杀。怎么可能呢?一个事业蒸蒸日上,上级下级都刮目相看,家里外边都顺心的人会自杀?会突然从10楼顶上跳下去?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。我代表家属强烈要求你们公安机关从仇杀的角度,从破坏改革开放的角度去看待这起案件,绝不能让我们老陈含冤而去,绝不能让“文革”时的悲剧重演!

我当然有证据。那天早晨他走时还朝我笑了一下,笑得很真诚。请问,一个要自杀的人笑得出来么?我听说他上班之后还签了好几份文件和合同,下午还和外商谈判。谁说的?当然是秘书肖地。小肖是个好同志,工作任劳任怨,跑前跑后从无怨言。请问,难道我们老陈签完合同谈完判突然想到晚上要跳楼么?这种突发性的自杀可能么?身上没有搏斗痕迹?他被人突然推下楼去当然没有搏斗痕迹。别以为这一套我不懂,你们市局夏局长是我们家老朋友。

我认为是仇杀,是蓄谋已久的仇杀。老陈创下这么大事业,他公司的股票上市后也见好,难免有人恨他妒嫉他。中国人就这份德性,气人有笑人无,你有钱就挤兑你。上回还派过调查组呢,说有人写了诬告信,结果查出什么了?屁也没有嘛。调查组吃了两回粤菜就撤了……不是老陈请的啊,是公司同事们气不忿,为老陈说话才请的客。

行贿? 可能吗?又是诬告吧?你们在我面前说老陈的坏话不觉得可耻吗?尸骨未寒啊,沉冤未雪啊……你们出去,我心痛啊……

(摘自1994年1月10日《法制日报》)待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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