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一的时候,妈妈病重,爸爸难堪重负。
所以我主动辍了学,跟老舅去工厂打工。
后来妈妈身体慢慢恢复,家里也从泥泞中挣扎出来,他们觉得愧对我,就帮我找了一个电脑培训学校,学一技之长。
从电脑学校毕业时,我还不到十八岁。
那年秋天,我在家待的无聊,就跑到县城去找工作。
说来也巧,恰好就看到一个新开的KTV在招前台。
我风风火火就冲进去面试了,很幸运的被通知第二天上班。
回到家给爸妈说这个好消息,他们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。
虽说这个地方名头不好,但毕竟离家近,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事。
况且他们也没打算我做多久,计划过了年还让我去老舅那里。
于是我兴高采烈上班了。
那时的我跟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,格格不入。
像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兔子,只敢缩在前台,连说话都不敢大声。
唱歌房间都在二楼,有客人来,必须前台用对讲机通知楼上开房。
我拿着对讲机,紧张的手心满是汗水,退堂鼓在心里敲的震天响。
教我的姐姐告诉我,万事开头难,闭着眼睛喊出第一句,以后就不怕了。
于是我咬牙,哆哆嗦嗦通知楼上开房接待。
喊出来以后果然也没那么可怕。
很快我就适应了这里的工作。
教我的姐姐也功成身退离开。
因为没找到新的前台,所以姐姐走了之后,前台就剩我一个人。
维修经理总是喜欢打趣我,
说我就像一只小猪被拴在前台,哪里都去不了。
的确,没有人替我看着,我上厕所都是奢望。
可我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好,
一个人待在大厅,没客人来的时候就看电视,时而有人聊几句,还能不时欣赏一下花枝招展的点歌员姐姐们,真是无比惬意。
对了,点歌员里有一对双胞胎姐妹,姓叶赫那拉。
当时我特别震惊,慈禧太后知道她的后人沦落到这一步了吗?
那时维修经理还夸下海口,说我用不了一个月,就会和这里所有人一样,烟酒不离身。
毕竟环境能塑造人。
可是一个月之后,我还是这里唯一的清流,不碰烟不碰酒,不和任何一个客人开过分的玩笑。
大概是这里的环境没有改变我,不知不觉中我竟成了同事们保护的对象。
记得有一次,两个客人喝多了来唱歌,开房的时候也不安分,提各种过分的条件。
我那时年龄小,不懂变通,只要别人跟我多说两句我不喜欢的话,我立马就摆脸色。
他们嫌我脸色不好,各种找茬,还要摔前台的电脑。
我怕他们摔电脑,犹豫着要不要牺牲自己,去保护电脑。
这时电话响了,副总说他在监控看着,让我别害怕,躲远点,电脑摔了就摔了,别伤到我,很快就有人过来处理。
我果断的躲开,很快就有同事从楼上下来,带着他们上了楼。
有一次一大群人来唱歌,女人看到自己的老公跟点歌员抱着跳舞,怒火中烧,立马冲上去狠狠踹了点歌员一脚。
点歌员自然不服,招呼姐妹跟他们干起来。
不一会儿就把包房砸的稀烂。
老板报了警,所有人被带下来的时候,那个女人还骂骂咧咧。
我站在前台里面,像只愤怒的小鸟一样瞪着那个女人。
这时老总过来,拍了拍前台跟我说,没你的事,看你的电视,啥也别管。
那个时候,我是特别感动的,店里都乱成这样了,老总还能顾的上我。
还有一天晚上,一群人簇拥着一名五六十岁的老头过来,至少对那时的我来说他就是个老头。
他开了房不上楼,要我上楼陪他唱歌。
我努力扯笑:对不起先生,我不会唱歌,而且我不能离开我的岗位。
然后他就说认识哪个老总,给老板打电话说一声。
我依然拒绝,这个时候我还是好言相劝让他们上楼。
他说就十分钟,不会唱歌可以不唱,陪他坐十分钟给一千元。
一千元好多啊,至少比我那时的工资高。
偏偏我那时没心没肺,视金钱如粪土。
我脸上的笑都挂不住了,只是保持着礼貌让他们上楼。
老头不走继续纠缠,他身边的人也劝我,甚至往柜台上扔钱。
我生气了,死老头不听劝,懒得理他。
于是直接往墙上一靠,不搭理人了。
老头生气了,怒声质问我什么态度。
大堂经理终于舍得冒头,赶紧过来好话说尽,把他们劝上了楼。
然后过来指责我,
“你是不是傻?你知道他是谁吗?他可是有几千万的身价。”
几千万那跟我什么关系?
我不理解,也不想理大堂经理。
大堂经理恨铁不成钢的走了。
从此以后,只要再有人在前台停留时间长,他们立马过来处理。
我只负责收钱,通知二楼开房,日子不要太舒坦。
不过也有一个人,令我特别烦恼。
他姓林,经常跟公司的人一起来唱歌。
每次来总要纠缠许久,不肯上楼。
我不理他,他就一直喊王吧台,王吧台。
我忍不住会还口骂他。
他就更来劲,不仅来的时候纠缠,还会提前从楼上下来。
还好那时老板已经给我配了一个同事,是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。
所以他每次下楼,进不来前台里面,就一直跟我胡搅蛮缠。
王吧台!王吧台!
叫的我心烦。
好好的吧台非得给我加个王字。
烦死了。
我就骂他死木头,臭木头。
对他从来没有好脸色,他却不依不饶。
每次喝多酒,就算不唱歌,也会一个人跑来。
醉的厉害,就在大厅里的沙发上睡觉。
醉的不厉害,就趴在前台跟我胡搅蛮缠。
好几次都差点闯进来,被同事挡了回去。
然后经理会打电话让他公司的人把他带回去。
每一次,经理都会恨铁不成钢的瞪我一眼。
我招谁惹谁了?
最后一次见他,是他和同事一起来唱歌。
这次他很安静,只简单打了个招呼就上楼了。
没过多久,我的熊猫牌手机收到一条短信:
“我真的很喜欢你,只是场合不对。”
这句话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里。
是啊,场合不对,
这个场合有灯红酒绿,有逢场作戏,就是不能有感情。
从此以后,我再也没有见过他。
再也没有听到有人叫王吧台。
过了年,我爸就叫我去辞职。
虽然舍不得,但这个环境毕竟不适合我。
我还记得向老总提出离职的那天,他就问了一句为什么不干了?
我说我爸不让我干了。
他说好,立马就叫财务给我结账。
于是我在歌厅上班的短暂三个月就画上了句号。
我还是我,没有任何改变,唯一不同的恐怕就是多了印在心底的那句话,还有被同事喂胖了十几斤的身材。
至于烟酒,我倒是吸了几支,不过不是在店里,也不是因为学坏,而是因为我的第一个相亲对象,具体内容请关注我的下一篇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