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对原斜塘镇村两级干部的调查,以及20多年来一些体制内知情人士提供的内幕信息,可以对原斜塘镇被漏风兼并后仅4年多近10个亿失地农民共有的村级集体净资产的去向有比较清晰的分类:
1.斜塘地区(漏风东区)公共设施,包括但不限于道路、水利甚至学校建设经费,动用了村级动迁集体资产;
2.由于2001年后,斜塘开始大规模动迁,各类动迁人头费和各种润滑费飙升。娄葑合并斜塘后把斜塘地区动拆迁人头费、润滑费支出均算在村级集体资产头上;
3.动迁小区管理所需要的基层管理人员、安保、保洁、绿化等人头费由村级资产支出;
4.在漏风管治斜塘地区的10年间,镇村(社)干部甚至普通工作人员烟酒茶福利及饭店公款吃喝成风,这些白条及类白条开支很多由斜塘村级集体资产支出。那些年,斜塘坊间曾一度流传“漏风干部真逍遥 吃喝嫖赌全报销”的戏言,虽属夸张但部分确实不虚。
5.因漏风对斜塘实行圈地运动、管理失控、利益输送等因素,导致某些债权贬值、转制折损情况,但也是一笔糊涂账。
斜塘村级集体资产大幅度快速缩水,随后导致村级资产被大量划入园区国资。可怜斜塘人民硕果仅存的一点集体资产也遭致敲骨吸髓的命运。
按照国家土地换保障原则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动迁资产和动迁权益,属于全体失地农民共有,是必须专款专用的。上述种种支出,公共设施建设、人头费等按政策属于正常开支的,应该由政府财政列支或开发商支出,使用村级动迁资产那就涉嫌挪用贪占;非正常开支则基本涉嫌挪用、挥霍甚至贪占,完全不该由斜塘村级集体资产,亦即全体失地农民卖地钱、活命钱、创业资金买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