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,“金湖秧歌”经国务院批准、文化部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。“金湖秧歌”作为苏北里下河区域民间传统文化瑰宝,长期以来,在金湖得以传承和发展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金湖县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,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工作。至当年底,全县已收集保护“尧文化”荷文化”“水文化”等历史文化相融合的保护项目27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