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陈东。
1984年,我22岁,是个无业游民。
更准确地说,我是一个不被承认的“音乐创作人”。
住在北京一个大杂院的西厢房里,一个月租金十五块。
房子是真破,冬天漏风,夏天漏雨。
唯一的奢侈品,是一把红棉牌的旧吉他,木头都泛白了。
街坊邻里背后都管我叫“酸丁”,或者“二流子”。
因为我既不进工厂当工人,也不去摆摊做倒爷,整天就窝在屋里,抱着那把破吉他写没人听的歌。
我妈来过一次,看着我墙上贴的谱子,掉着眼泪说:“东子,咱这是工人家庭,你别好高骛远,妈托人给你在首钢找个活儿,成不成?”
我摇了摇头。
我妈就再也没提过这事。
我知道,她对我失望透了。
但我就是不甘心。
我从小就对声音敏感,收音机里但凡放点带旋律的东西,我听两遍就能哼哼出来。
那是一个喇叭裤、蛤蟆镜和邓丽君的歌声一起被视为“精神污染”的年代。
但也是一个所有东西都在悄悄解冻的年代。
空气里有一种骚动不安的气味,每个人都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,但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。
我觉得,我的机会,就藏在这片迷茫的骚动里。
那天下午,天阴得跟一块脏抹布似的。
我揣着兜里最后五块钱,坐公交车去了和平里。
那里有家“新侨”录音棚,是当时北京为数不多能让外面的人进去录音的地方。
当然,价格贵得吓人。
我不是去录音的,我是去“卖歌”的。
把我自己写的歌,卖给那些来录音的、渴望成名的“歌手”。
这事儿我干过几次了,一次都没成。
人家要么看不上我写的“靡靡之ion”,要么就觉得我一个毛头小子是来骗钱的。
我站在录音棚门口,隔着厚厚的玻璃,能看见里面的人戴着耳机,声嘶力竭地吼着。
那种渴望,我懂。
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,口袋里那五块钱,是我一个星期的饭钱。
就在这时候,我看见了她。
林晓。
她就坐在录音棚外间招待客人的长条木椅上。
安安静静的,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。
瘦。
这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。
像一根还没发芽的豆芽菜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连衣裙,风一吹就能给刮跑了。
她的脸色很苍白,嘴唇也没什么血色,眼睛很大,但是没什么神采,直勾勾地看着地面,好像地上有朵花儿。
她身边坐着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中年男人,正唾沫横飞地跟录音棚的老板老张说着什么。
“张老板,你放心,我们家晓晓的嗓子,那绝对是百里挑一!她就是……就是有点紧张。”
老张是个胖子,笑起来像个弥勒佛,但眼睛里全是精明。
“老林啊,不是我说你。这棚时费多贵你也知道,一小时三十块。你这都占了快半小时了,你家姑娘一句没唱出来,这……”
那个被称作“老林”的男人,也就是林晓的父亲,急得直搓手。
“再给十分钟,就十分钟!晓晓,你快跟张老板唱两句!”
他推了推林晓。
林'晓'的肩膀缩了一下,还是没抬头,也没出声。
我看到她的手紧紧攥着连衣裙的下摆,指节都白了。
那是一种极度的恐惧和不安全感。
老张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算了算了,老林,等你们家姑娘准备好了再来吧。后面还有人排队呢。”
老林满脸通红,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,但最后还是化作一声叹息。
他拉起林晓:“走,晓晓,咱回家。”
林晓像个木偶一样被他拉起来,自始至终,一言不发。
就在他们转身要走的时候,我鬼使神差地开了口。
“等一下。”
所有人都看向我。
包括林晓。
她终于抬起了头,那双大眼睛里,充满了迷茫和惊恐,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鹿。
我清了清嗓子,有点紧张,但还是故作镇定地对老张说:“张老板,我想……我想替她唱。”
老张愣住了:“你替她唱?”
“不是,”我赶紧解释,“我的意思是,我这里有首歌,我觉得特别适合她。能不能……让她试试?”
老林的眼睛里瞬间燃起了一丝希望:“小伙子,你……你说的是真的?”
我点了点头,从我那个破帆布包里,掏出几张皱巴巴的谱子。
那是我熬了好几个通宵写出来的,墨水都还没干透。
歌名叫,《风中的承诺》。
老张瞥了一眼谱子,哼了一声:“现在的年轻人,都以为自己是作曲家。”
他显然不信。
老林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,一把抢过谱子:“张老板,就让他试试,棚时费我照付!”
老张大概是看在钱的份上,勉强同意了。
“就十分钟啊。”
我走近林晓,把谱子递给她。
她的手很凉。
“你……你看一下,旋律很简单,词我也写在上面了。”我小声说。
她低着头,长长的睫毛在颤抖。
我以为她又会拒绝。
没想到,她居然接过了谱子,用细得像蚊子叫一样的声音说:“……谢谢。”
那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
我当时心里一动,觉得这姑娘的声音,哪怕只是说话,都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质感。
清澈,又带着点沙哑,像一块未经打磨的璞玉。
我拿起我的破吉他,坐到她旁边。
“我给你弹一遍,你找找感觉。”
录音棚里很安静,所有人都看着我们。
我能感觉到老张那种看好戏的眼神。
我深吸一口气,拨动了琴弦。
一段简单的分解和弦,带着一点忧伤的民谣味道,从我指尖流出。
“当北风,吹过这片荒凉的山岗……”
我压低了声音,轻轻地唱。
“你是否还记得,那句风中的承诺……”
我唱得很投入,这首歌,写的是我自己的迷茫和坚持,是我对我那个看不见的未来的呐喊。
一曲唱罢,录音棚里鸦雀无声。
我抬头,看到林晓正看着我。
她的眼睛里,那种惊恐和迷茫不见了,取而代de是'一种'奇异的光彩。
那光彩里,有震惊,有感动,还有一丝……共鸣。
“我……我想试试。”她开口了。
声音还是那么小,但很坚定。
她走进了录音间。
隔着那层厚厚的玻璃,我看到她戴上了耳机,站在麦克风前,像一个即将走上战场的士兵。
老张和老林都屏住了呼吸。
我对着玻璃窗,朝她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。
她看到了,对我轻轻点了点头。
前奏响起。
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然后,她的声音,从音箱里传了出来。
“当北风,吹过这片荒凉的山岗……”
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包括我。
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啊!
如果说我的演唱是忧伤的叙述,那她的演唱,就是带着血和泪的倾诉。
她的声音里有故事,有画面。
那种清澈又沙哑的矛盾质感,通过麦克风的放大,变成了一种直击人心的魔力。
她把那句“风中的承诺”,唱得百转千回,充满了不甘和倔强。
那一刻,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。
我知道,我找到了最适合这首歌的声音。
或者说,这首歌,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。
十分钟后,录音结束。
老张第一个冲了进去,一把抓住老林的手,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像朵花。
“老林!你家这闺女,是块宝啊!这歌……这歌也绝了!”
老林激动得热泪盈眶,一个劲地说:“谢谢,谢谢张老板!”
然后他转向我,紧紧握住我的手:“小伙子,你……你真是我们家晓晓的贵人啊!这歌……这歌多少钱?我买!”
我当时也懵着,脑子里全是林晓的歌声。
“叔叔,钱的事……不急。”
林晓从录音间里走出来,脸色依然苍白,但眼睛亮得吓人。
她走到我面前,深深鞠了一躬。
“谢谢你。”
“不……不用谢,”我有点结巴,“是你唱得好。”
“这首歌,是你写的?”她问。
我点了点头。
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
“《风中的承诺》。”
她默默地念了一遍:“风中的承诺……好名字。”
那天之后,我就成了林晓家的常客。
她家也住大杂院,在南城,比我那儿更挤,更破。
老林在一家街道工厂上班,她母亲身体不好,常年吃药。
家里的墙壁被烟熏得发黄,空气里总有一股中药和廉价饭菜混合的味道。
林晓没有工作,她有社交恐惧症,不敢跟生人说话。
唯一的爱好,就是唱歌。
但以前,她只敢在自己屋里,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唱。
老林是她唯一的听众。
是老林东拼西凑,借了钱,才想带她去录音棚,录一盘磁带,寄给那些唱片公司或者文工团,万一呢?
就是这么一个卑微的,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梦。
我的出现,像一道光,照进了他们黑暗而绝望的生活。
我开始正式教林晓唱歌。
其实也谈不上教,她的乐感和音准都是顶级的,我只是教她怎么把情感更准确地融入到歌声里。
我把我写的歌,一首一首地拿给她唱。
《午夜的站台》、《褪色的照片》、《城南的雨》。
每一首歌,她都能唱出我想要的味道,甚至比我想要的更好。
我们每天就在她家那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里,我弹着吉他,她轻声地唱。
她的话依然很少,但我们之间好像有了一种默契。
我弹错一个音,她会皱眉。
她唱错一句词,我会停下。
有时候,我们一下午什么都不说,就用音乐交流。
那段日子,很穷,但很快乐。
我常常忘了吃饭,饿得胃疼,但心里是满的。
老林看我的眼神,越来越像看自己的女婿。
他总会变着法子留我吃饭,一盘炒白菜,两个窝头,但对我来说,就是山珍海味。
林晓的母亲,那个病怏怏的女人,看我的眼神也很温和。
她会给我倒水,会叮嘱我天冷了多穿件衣裳。
只有林晓,她对我,始终保持着一种距离。
不是疏远,而是一种……敬畏?
她看我的眼神,总是亮晶晶的,充满了崇拜。
“陈东,”有一次她突然问我,“你脑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好听的旋律?”
我笑了笑:“饿肚子的时候,就有了。”
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
“以后,你的歌,都只写给我唱,好不好?”她看着我,很认真地问。
我心里一热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“好。”
我以为,那是一个承诺。
我们把录好的《风中的承诺》的样带,寄给了当时国内最大的“白天鹅”音像出版社。
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。
一个月,两个月,杳无音信。
老林的希望,一点点被磨灭。
他开始唉声叹气,又开始托人给林晓找工作,想让她去当个售货员。
林晓为此跟他大吵了一架。
那是'我'第'一次'看见她情绪那么激动,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,一天没吃饭。
我心里也急。
我对自己写的歌有信心,对林晓的演唱更有信心。
问题出在哪儿?
我决定,再去一次“白天鹅”。
我揣着借来的二十块钱,坐了一夜的绿皮火车,去了广州。
“白天鹅”的总部,在一栋很气派的大楼里。
我被前台拦住了,人家根本不让我进去。
说每天寄来的样带,没有一千,也有八百,编辑们根本听不过来。
我当时就急了,跟前台吵了起来。
最后被保安给架了出去。
我就蹲在“白天鹅”门口的大榕树下,像个傻子一样。
从天亮,蹲到天黑。
广州的冬天,湿冷湿冷的,风刮在脸上,像刀子一样。
我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难道就这么放弃了?
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,一辆黑色的轿车,停在了公司门口。
车上下来一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,很有派头。
我认得他,他是“白天鹅”的音乐总监,叫李宗盛。
不对,是叫李华。
我当时脑子一热,什么都顾不上了,直接冲了过去,拦在了他车前。
“李总监!李总监!我这里有首歌,您无论如何要听一听!”
司机和保镖立马下来要拉我。
李华摆了摆手,他扶了扶眼镜,打量着我。
“小伙子,你每天都用这种方式推销自己吗?”他问,声音很平静。
“不是,我……我没别的办法了。”我的声音在发抖。
“什么歌?”
“《风中的承诺》!一个叫林晓的女孩唱的!”
李华似乎没什么兴趣,转身就要走。
“这首歌,您不听,会是‘白天鹅’最大的损失!”我豁出去了,大喊了一声。
他停下了脚步。
也许是“损失”两个字刺激到了他。
他转过身,重新看着我。
“你很有自信。”
“不是自信,是事实。”
他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样带呢?”
我赶紧从包里掏出那盘被我捂得滚烫的磁带。
他接了过去。
“行了,你回去吧。如果歌好,我们会联系你。”
说完,他就走进了大楼。
我站在原地,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五味杂陈。
是死是活,就看这一把了。
回到北京,我大病了一场。
高烧,说胡话。
是老林和林晓轮流照顾我。
我迷迷糊糊中,感觉有一只冰凉的手,一直在摸我的额头。
我抓住那只手,嘴里喊着:“歌……我的歌……”
等我醒过来,已经是三天后了。
林晓就坐在我床边,眼睛红红的,人又瘦了一圈。
“你醒了?”她声音沙哑。
我点了点头。
“对不起,让你们担心了。”
“你吓死我们了。”她说。
我看到床头柜上,放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。
“我……我没胃口。”
“不行,你必须吃。”她的语气,不容置疑。
她端起碗,用勺子舀了一勺,吹了吹,递到我嘴边。
我愣住了。
她脸一红,但没有缩回去。
我只好张开嘴,把那勺粥吃了下去。
很烫,但也很暖。
从那天起,我跟她的关系,好像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。
她不再那么怕我,有时候,甚至会主动跟我开个玩笑。
虽然那笑话一点也不好笑。
我们还在等“白天鹅”的消息。
半个月后,就在我们所有人都快要放弃的时候,一封来自广州的信,寄到了林晓家。
是“白天鹅”寄来的!
老林的手抖得像筛糠,半天拆不开信封。
最后还是我接过来,撕开了。
信的内容很简单:
“林晓小姐,您演唱的《风中的承诺》已通过我司编辑部审核,一致认为是一首极具潜力的作品。请您及词曲作者,于本月十五号之前,来我司洽谈签约及唱片录制事宜。路费我司予以报销。”
下面,是李华的亲笔签名。
那一刻,整个小屋都沸腾了。
老林抱着我,又哭又笑,像个孩子。
林晓的妈妈,也从床上坐了起来,嘴里念叨着:“老天开眼了,老天开眼了……”
林晓没有哭,也没有笑。
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,眼睛里,是我从未见过的,如星辰大海般璀璨的光芒。
“陈东,”她走到我面前,一字一句地说,“我们成功了。”
我用力地点头:“是,我们成功了!”
去广州的那天,是个大晴天。
我和林晓,还有作为监护人的老林,一起坐上了南下的火车。
三十多个小时的硬座。
车厢里拥挤不堪,充满了各种汗味、泡面味。
但我们三个人的心里,却充满了阳光。
老林一路上都在跟邻座的乘客吹牛,说他女儿是未来的大歌星。
我跟林晓并排坐着,她的头,靠在我的肩膀上,睡着了。
她的呼吸,轻轻地吹在我的脖子上,痒痒的。
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田野和村庄,感觉自己像在做梦。
一个美得不像话的梦。
到了广州,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。
李华亲自接待了我们。
他非常看好《风中的承诺》,并且当场拍板,要把它作为林晓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。
他还提出,要跟我签一份词曲作者的专属合同。
也就是说,以后我写的歌,都要优先给“白天鹅”和林晓。
我当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
合同摆在面前的时候,我甚至没仔细看条款。
我的眼里,只有那个光明的,闪闪发光的未来。
我仿佛已经看到,我的歌,通过林晓的嘴,传遍大江南北。
签约那天,李华请我们去了一家很高级的餐厅吃饭。
老林紧张得筷子都拿不稳。
林晓倒是很镇定,她学着电视里的样子,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。
饭局上,李华说了很多对林晓的规划。
要把她包装成一个集美貌、才华、清纯于一身的“玉女歌手”。
“林晓这个名字,有点普通,我们想给她取个艺名。”李华说。
“叫什么?”老林好奇地问。
“就叫‘林风’吧。《风中的承诺》,林风,很贴切。”
“好,好名字!”老林连连点头。
我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。
林晓,为什么要改成林风?
但这个念头,只是一闪而过。
也许,成名,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。
李华又说:“关于这首歌的宣传,我们也有了方案。词曲作者这一块……我们打算模糊处理。”
我愣住了:“模糊处理?什么意思?”
李华笑了笑,给我倒了杯酒:“陈东,你是个聪明人。你想想,一个刚出道的女歌手,如果她唱的这首成名曲,是她自己写的,那话题性是不是更强?一个‘创作才女’的形象,比一个单纯的‘歌手’,要值钱得多。”
我的心,咯噔一下。
“李总监,你的意思是……这首歌的词曲作者,要写成林晓?”
“不不不,”李华摆手,“我们不会这么写。我们只是在宣传上,引导大家这么去认为。比如,记者问起,林晓可以回答,这首歌的灵感来源于她自己的某段经历。至于词曲作者是谁,我们不主动提,别人问了,就含糊其辞地带过。”
我沉默了。
这算什么?
这是……剽窃。
虽然不是完全的剽uto,但'本质'上,'没有'区别'。
我看向林晓。
我希望她能反对。
我希望她能站出来说:“不行,这首歌是陈东写的,我不能抢走他的功劳。”
但她没有。
她低着头,默默地喝着杯子里的橙汁,好像这件事,跟她毫无关系。
老林在一旁,也是一脸的尴尬,想说什么,又不敢说。
气氛一下子僵住了。
“陈东,”李华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我知道你一时难以接受。但你放心,公司不会亏待你。合同里写得很清楚,这首歌以及你以后所有作品的版税,我们都会按时支付给你。你拿的是实实在在的钱。至于那个‘名’,对你一个幕后创作者来说,有那么重要吗?”
“再说了,你跟林晓……哦不,林风,你们不是好朋友吗?你帮她,就是帮你自己。她红了,你的歌才有价值,你才能赚更多的钱,不是吗?”
“这是一件双赢的事。”
他的话,像一把把软刀子,插在我的心上。
我无法反驳。
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,他说的,都是对的。
在那个年代,一个幕后作者的名字,确实一文不值。
钱,才是最实在的。
我喝光了杯子里的酒,火辣辣的,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。
“我……需要考虑一下。”我艰难地说。
“当然。”李华微笑着,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。
回到招待所,我一夜没睡。
我坐在窗前,看着广州陌生的夜景,脑子里乱成一团。
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。
那首歌,是我的心血,是我的孩子。
现在,有人要给我的孩子,认一个后妈。
而它的亲生父亲,却只能躲在阴影里。
第二天,我找到林晓。
“你怎么想的?”我开门见山地问。
她不敢看我的眼睛。
“陈东,我……我觉得李总监说得有道理。”她小声说。
我的心,一点点往下沉。
“什么道理?抢走别人的作品,就叫有道理?”
“不是抢……”她急了,“我没有想抢你的功劳!我只是……我只是想成功!你知道我为了这一天,等了多久吗?你知道我们家,有多需要这笔钱吗?”
“我妈的病,不能再拖了!我爸的工厂,也快倒闭了!我不想再过那种被人看不起,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了!”
她哭了起来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。
“陈东,你帮帮我,就这一次,好不好?等我站稳了脚跟,我马上就跟大家澄清,说这首歌是你写的!我发誓!”
她拉着我的手,苦苦哀求。
我看着她梨花带雨的脸,看着她眼睛里的渴望和挣扎。
我的心,软了。
也许,她说的对。
也许,我应该帮她。
也许,等她红了,一切都会好起来。
“我答应你。”我说。
我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,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。
林晓的脸上,瞬间绽放出狂喜的笑容。
她抱住我,在我脸上,轻轻地亲了一下。
“陈东,你真好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,跟她有那么亲密的接触。
她的嘴唇,和她的手一样,冰凉。
但我的心,却更凉。
之后的事情,就按照李华的剧本,一步步地进行。
林晓改名林风。
《风中的承诺》被录制成了单曲,开始在全国的电台打榜。
林风那空灵又充满故事感的声音,像一颗重磅炸弹,引爆了死水一潭的内地乐坛。
所有人都被这个横空出世的“天才少女”惊艳了。
磁带在一个月内,卖出了一百万盘。
一个天文数字。
林风,一夜成名。
她开始频繁地接受各种报纸、杂志、电台的采访。
每次被问到《风中的承诺》,她都会按照事先编好的说辞,说那是她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,为自己写的一首歌。
她会用她那双纯净无辜的大眼睛,看着镜头,忧伤地说:“每一个字,每一个音符,都是我的心声。”
媒体和公众,都信了。
“创作才女”、“乐坛奇迹”、“风一样的女孩”。
各种赞美之词,像雪片一样向她飞来。
没有人记得,也没有人关心,这首歌真正的作者是谁。
而我,陈东,那个住在北京破旧大杂院里的“酸丁”,依然是陈东。
我收到了“白天鹅”寄来的第一笔版税。
五万块。
在1984年,那是一笔巨款。
我拿着那笔钱,给我妈买了一台彩电,给我爸买了一条好烟。
我妈看着那台崭新的“飞跃”牌彩电,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我儿子出息了!我儿子出息了!”
只有我知道,这份“出息”,是用什么换来的。
我开始给林风写第二首歌,第三首歌……
《秋天的童话》、《孤独的海岸线》、《星空下的独白》。
每一首,都成了热门金曲。
林风的地位,越来越稳固。
她成了那个时代,最耀眼的明星。
她搬出了那个南城的大杂院,住进了公司给她安排的高级公寓。
她给我打过几次电话。
“陈东,我下个月要开演唱会了,你来吗?”
“陈东,我这个月要去香港领奖了。”
“陈东,我好累啊。”
她的声音里,充满了疲惫和炫耀。
我每次都只是淡淡地说:“知道了。”“恭喜。”“那你多休息。”
我们之间,好像隔了一层看不见的玻璃。
我能看见她,她也能看见我。
但我们,再也回不到从前那间小屋里,我弹琴,她唱歌的时光了。
我答应过她,等她站稳了,就会澄清。
我一直在等。
演唱会开了,奖也领了,专辑出了一张又一张。
她已经站得够稳了,稳得像一座山。
但她,始终没有兑现她的承诺。
有一次,我忍不住,在电话里问她:“林晓,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?”
电话那头,沉默了很久。
“陈东,”她终于开口,声音很冷,“现在说这些,还有意义吗?”
“大家已经认定了,那些歌,就是我写的。如果我现在站出去说,一切都是假的,你猜会怎么样?”
“我的事业,会全毁了!你懂吗?”
“你已经拿了你该拿的钱,甚至比你应得的更多。你还想怎么样?你也想站在聚光灯下,享受鲜花和掌声吗?”
“别那么天真了,陈东。这个世界,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。”
啪。
她挂了电话。
我拿着听筒,呆呆地站着,听着里面传来的“嘟嘟”的忙音。
我的心,碎了。
原来,在'她'心里,'我'就是'一个'贪得'无厌','天真'可笑'的'傻瓜。
原来,我们之间,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关系。
我笑了。
笑着笑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
我恨她。
我恨她的背信弃义,恨她的冷酷无情。
我也恨我自己。
恨我自己的软弱和轻信。
我决定,去找她。
我要当面问清楚,她到底把我当什么。
我坐火车去了她所在的城市。
在她的公寓楼下,等了整整一天。
我看到她从一辆豪华的保姆车上下来。
她穿着香奈儿的套裙,戴着墨镜,身边围着好几个助理和保镖。
她不再是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,瘦得像豆芽菜的林晓了。
她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,林风。
我冲了过去。
“林晓!”
她听到了,身体僵了一下。
她转过头,看到了我。
墨镜遮住了她的眼睛,我看不到她的眼神。
但我能看到,她的嘴角,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她的声音,比电话里更冷。
“我来问你一句话。”我死死地盯着她。
“我们之间,还有什么好说的吗?”
“有。”
“你到底把我当什么?一个为你写歌的工具?一个可以随意丢弃的垃圾?”
她沉默了。
保镖走上前来,想要推我。
“让他说。”她阻止了保镖。
她摘下了墨镜。
我终于看清了她的眼睛。
那里面,没有愧疚,没有抱歉。
只有一片冰冷的,坚硬的荒漠。
“陈东,”她说,“我承认,是我对不起你。”
“但是,你也要搞清楚一件事。没有我,你的那些歌,什么都不是!它们只会烂在你的抽屉里,一辈子都见不了光!”
“是我,给了它们生命!是我,让它们变得家喻户晓!是我,成就了你!”
“你以为,成功是那么容易的吗?你以为,光有才华就够了吗?”
“我告诉你,不够!这个圈子,比你想象的要黑暗一百倍!我能走到今天,我付出了多少,你根本想象不到!”
“我陪那些脑满肠肥的投资人喝酒,喝到胃出血!我为了一个上电视的机会,给导演下跪!我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,累得像条狗!”
“你呢?你躲在北京那个破院子里,动动笔,弹弹琴,钱就来了。你凭什么来指责我?”
她的声音,越来越尖利,像一把刀,在我心上,一刀一刀地割。
我被她问得哑口无言。
是啊。
我凭什么?
我好像,真的没有资格。
“所以,”我惨笑着问,“这一切,都是我活该,是吗?”
她没有回答。
她重新戴上墨镜,转身,走进了那栋豪华的公寓大楼。
她的背影,决绝,而陌生。
我站在原地,像一尊被抽空了灵魂的雕像。
原来,从头到尾,都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。
我以为我们是并肩作战的战友,是互相取暖的知己。
在她眼里,我不过是她通往成功之路上,一块比较好用的垫脚石而已。
我输了。
输得一败涂地。
我回到了北京。
我把我关在屋子里,三天三夜。
我把那些年写给她的歌,一遍一遍地听。
听得我肝肠寸断。
然后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我拿起剪刀,把那些谱子,一张一张,全部剪碎。
我把那把红棉吉他,砸了。
我把“白天鹅”寄来的所有钱,都捐给了一家孤儿院。
我,陈东,从今天起,再也不写歌了。
我去了我妈给我找的那个首钢的工厂,成了一名真正的工人。
每天,对着轰鸣的机器,挥汗如雨。
很累,但也很踏实。
我再也不去想那些关于音乐,关于梦想的破事了。
我以为,我的人生,就会这样,像一滩波澜不惊的死水,直到终点。
但是,命运,好像总喜欢跟我开玩笑。
几年后,我结了婚,娶了一个同厂的女工。
她不漂亮,也不懂音乐,但她很贤惠,很善良。
她知道我的过去,她从不问。
她只是在我偶尔对着电视发呆的时候,默默地给我递上一杯热茶。
我们有了一个儿子。
生活平淡,但也幸福。
林风,或者说林晓,这个名字,成了我生命中的一个禁忌。
我从不主动提起,也刻意回避所有关于她的新闻。
但她太红了。
电视上,广播里,报纸上,到处都是她的身影。
她成了华语乐坛,不可动摇的一代天后。
她后来也尝试过自己“创作”。
但那些歌,空洞,乏味,充满了无病呻吟。
再也没有一首,能达到《风中的承诺》那样的高度。
有人说,林风江郎才尽了。
只有我知道,她不是江郎,她从来就没有过“才”。
她的才华,都留在了1984年,那个北京的冬天。
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。
一转眼,二十年过去了。
2004年。
我已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了。
两鬓斑白,脸上刻满了皱纹。
我的儿子,也已经上了大学。
有一天,他放学回家,神秘兮兮地对我说:“爸,我给你看个东西。”
他打开电脑,点开一个网页。
那是一个音乐论坛。
一个很火的帖子,标题是——《八一八天后林风的封神之作〈风中的承诺〉,背后另有隐情?》
我的心,猛地一跳。
帖子里,一个自称是“白天鹅”前员工的人,爆料说,《风中的承诺》以及林风早期所有大火的歌曲,词曲作者,另有其人。
一个叫“陈东”的,来自北京的神秘男子。
帖子下面,盖起了几千层楼。
有人信,有人不信。
有人在骂林风是“小偷”,欺骗了大家二十年。
也有人说,这是对天后的恶意中伤。
我的手,开始发抖。
“爸,”我儿子看着我,“这个陈东……是你吗?”
我看着他,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这些年,我把这个秘密,埋在心底,烂在了肚子里。
我以为,它会跟着我,一起进坟墓。
没想到,二十年后,它以这样一种方式,重见天日。
“爸,如果是你,你为什么不站出来?”我儿子激动地问,“这是你的歌!是你的荣誉!”
我苦笑了一下。
荣誉?
对一个在钢厂里干了二十年的工人来说,荣誉,还重要吗?
“都过去了。”我说。
“怎么能过去!”我儿子提高了声音,“不行!我要帮你讨回公道!我要告诉所有人,你才是真正的天才!”
他开始在那个帖子里回复,说他爸就是陈东。
但很快,他的回复,就被淹没在无数的口水之中。
没有人信他。
大家都说他是在蹭热度,想出名想疯了。
甚至有人开始人肉他,攻击他。
看着儿子委屈又愤怒的脸,我的心,像被针扎一样疼。
也许,我是时候,该做点什么了。
不是为了我自己。
是为了我的儿子。
我不想让他觉得,他的父亲,是一个懦夫。
我找到了当年那个论坛的楼主。
他是一个很年轻的记者。
他对我的故事,非常感兴趣。
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。
我把我跟林晓所有的过往,原原本本地,都告诉了他。
包括那间南城的小屋,那把破旧的吉他,那盘寄往广州的样带,那份模糊处理的合同,以及,那次决裂的当面对质。
他听得目瞪口呆。
“陈师傅,”他激动地握住我的手,“您放心,我一定会把真相,公之于众!”
一个星期后,一篇名为《被偷走的二十年:天后林风与她背后的“枪手”》的深度报道,出现在国内一家发行量最大的娱乐周刊上。
报道里,有我的口述,有老林(他几年前已经去世了)的邻居的佐证,甚至还有当年“新侨”录音棚老板老张的采访。
证据链,完整,清晰。
这篇文章,像一颗原子弹,在娱乐圈,在整个社会,炸开了。
林风的团队,第一时间出来辟谣,说这是无耻的诽谤,是竞争对手的恶意抹黑。
他们发了律师函,要告那家周刊和那个记者。
林风本人,也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。
在发布会上,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,画着精致的妆。
她看起来,依然那么高贵,那么清纯,像一朵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莲花。
她对着镜头,哭得梨花带雨。
“我不知道,我到底做错了什么,要承受这样的污蔑。”
“《风中的承诺》,就是我写的。它是我生命中最宝贵,最私密的情感体验。”
“那个叫陈东的人,我承认,我认识他。他只是……只是一个帮我记谱的朋友。”
“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,也许是……是生活不如意吧。我可以理解,但我不能接受,他用这种方式,来伤害我,来否定我的一切。”
她的话,说得滴水不漏。
她的眼泪,博得了无数人的同情。
舆论,开始反转。
很多人开始骂我,说我是个想钱想疯了的骗子,是个见不得别人好的小人。
那个记者,也被停职了。
周刊的销量,一落千丈。
我再一次,被推到了风口浪尖。
我走在路上,会被人指指点点。
我家的墙上,被人用红油漆,写满了“骗子”、“滚出去”。
我老婆不敢出门,我儿子在学校也抬不起头。
我再一次,感觉到了那种深深的无力感。
这个世界,是不是真的,没有公道可言?
就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,事情,又出现了转机。
一个意想不到的人,站了出来。
李华。
那个当年“白天鹅”的音乐总监,如今已经是华语乐坛教父级的人物。
他开了一个记者会。
他说:“关于林风和陈东的事情,我作为当年的知情人,有责任,也有义务,出来说几句公道话。”
“《风中的承诺》,以及林风早期所有的成名作,词曲作者,确实都是陈东。”
“当年,公司为了市场考虑,采取了一些不光彩的宣传手段。我作为当时的决策者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
“在这里,我向陈东先生,表示最诚挚的歉意。”
“同时,我也想对林风说一句:作为一个艺人,你可以欺骗公众一时,但你欺骗不了一世。真实,是对艺术,最起码的尊重。”
李华的话,一锤定音。
整个华语乐坛,都失声了。
林风的“创作才女”人设,一夜之间,彻底崩塌。
她之前建立起来的所有光环,都碎成了齑粉。
她成了最大的笑话。
代言被撤,演唱会被取消,唱片被下架。
她从云端,重重地,摔了下来。
据说,她把自己关在公寓里,谁也不见,精神一度崩溃。
而我,则成了悲情的英雄。
媒体把我塑造成一个被埋没的天才,一个坚持真理的斗士。
各种唱片公司,都来找我,捧着重金,求我出山。
但我都拒绝了。
我不想再跟那个圈子,有任何瓜葛。
事情平息后,我回到了钢厂,继续当我的工人。
厂里的领导,给我调了一个轻松的岗位。
同事们看我的眼神,也从鄙夷,变成了敬佩。
我老婆和我儿子,也终于可以抬起头,做人了。
生活,好像又回到了正轨。
只是,偶尔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我还是会想起她。
想起那个在录音棚里,穿着蓝色连衣裙,紧张得不敢抬头的女孩。
想起她在小屋里,第一次唱响《风中的承诺》时,那惊为天人的声音。
我不知道,我做的,到底对不对。
我毁了她,也毁了我自己心中,那份曾经最美好的记忆。
一个初冬的傍晚,我下班回家。
在家门口,看到了一个熟悉,又陌生的身影。
是她。
林晓。
她没有化妆,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大衣,头发随意地扎着。
她瘦了很多,也憔悴了很多,看起来,比实际年龄,老了十岁。
她看到我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但没有发出声音。
我们,就这么,隔着几步的距离,静静地站着。
北风吹过,卷起地上的落叶。
像极了二十年前,我给她唱起那首歌的那个下午。
“当北风,吹过这片荒凉的山岗……”
我不知道站了多久。
最后,她从口袋里,掏出一个东西,递给我。
那是一盘很旧的磁带。
正是二十年前,我们在“新侨”录音棚,录的那盘样带。
“这个……还给你。”她的声音,沙哑得厉害。
我接了过来。
“对不起。”她说。
“还有……谢谢你。”
说完,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,转身,慢慢地,消失在了巷子的尽头。
我捏着那盘磁带,站在原地,泪流满面。
我知道,我们之间,彻底结束了。
所有的恩怨,所有的纠葛,都随着她那句“对不起”,烟消云散。
回到家,我找出那台早就被淘汰的录音机。
我把磁带,放了进去。
按下了播放键。
一阵“沙沙”的电流声后,一段熟悉的吉他前奏,响了起来。
然后,是那个,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声音。
清澈,倔强,充满了生命力。
“你是否还记得,那句风中的承诺……”
我闭上眼睛,仿佛又回到了1984年。
那个属于我们的,独一无二的,黄金时代。